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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事业单位2025年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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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嘉祥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嘉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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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5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嘉祥县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嘉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2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笔试地点见《2025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有关事宜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嘉祥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嘉祥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中共嘉祥县委组织部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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